三殿宋帝王,司掌大海之底,東南沃燋石下,黑繩大地獄,此重縱廣亦五百由旬,亦另設十六小地獄,
一、鹹鹵小地獄。
二、麻繯枷紐小地獄。
三、穿肋小地獄。
四、銅鐵刮臉小地獄。
五、刮脂小地獄。
六、鉗擠心肝小地獄。
七、挖眼小地獄。
八、鏟皮小地獄。
九、刖足小地獄。
十、拔手腳甲小地獄。
十一、吸血小地獄。
十二、倒弔小地獄。
十三、分髓小地獄。
十四、蛆蛀小地獄。
十五、擊膝小地獄。
十六、瓟心小地獄。
陽世為人。不思君德最大。民命為重。膺位享祿者。不堅臣節。不顧民命。士庶見利忘義。夫不義。妻不順。應愛繼與人為子嗣。曾受恩惠。及得過財產。負良歸宗歸支者。奴僕負家主。書役兵隸負本官管長。夥伴負財東業主。或犯罪越獄及軍流逃遁。因管押求人具保。負累官差親屬等事者。久途而不懺悔。雖作善。發入各重受苦不免,如犯講究風水,阻止殯葬,造墳掘見棺。不即罷墾換穴。有損骨殖,倫漏錢糧。遺失宗親墳塚。誘人犯法。教唆興訟。寫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據。捏造契議書札。收回錢債券據。不註不掣套描花押圖記。添改帳目。遺害後人等事件者,查對事犯輕重。使大力鬼役進入大獄,另發應至何重小獄受苦。
受滿轉解第四毆。加刑收獄。
世人若於二月初八日。誓願戒而不犯,即准轉發,免進各獄受苦。